大众新闻网 > 房产 > 正文

15部门: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

时间:2023-03-31 07:02:24 来源:新华网

 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(记者王优玲)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应急管理部等15部门近日印发通知,要求各地从管住存量、严控增量、完善机制三方面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。

  通知要求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。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,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,指导街道、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,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,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。

  对于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的监管,通知指出,要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。城乡新建经营性自建房应当依法办理用地、规划、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,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,按照专业设计图纸或标准设计图组织施工,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。

  通知要求,要清查整治违法行为。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,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,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用地、规划、建设和经营等审批手续,擅自改建加层、非法开挖地下空间,封堵占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,以及未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。对发现的问题,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处置。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,畅通举报渠道,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,情况一经查实,予以奖励。

 

  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,通知要求,用地、规划、建设、经营等审批部门按照“谁审批谁负责”要求,落实各审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,加强审批后监管,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,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。

编辑:黄韬

免责声明

① 本网所刊登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;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,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

②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他争议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

③ 联系邮箱:dzshbw@163.com联系电话:01057394474
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广告合作 | 合作加盟 | 投诉报料 | 人员查询 | 网站首页 | 搜索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—17:00(节假日除外) E-mail:857629325@qq.com 值班电话:13321158502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11号 邮编:100045 京ICP备16000773号-1 百度统计